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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省长张伟: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努力构建和谐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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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1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缓解和消除贫困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在2004年上海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向全世界庄严承诺:中国将在本世纪头十年解决少数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党中央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后,六中全会又做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陕西,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的任务就是必须努力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目前贫困面仍较大,超过三分之二的县是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三分之一的村被列入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扶持范围,贫困人口占到了全省农业人口的近四分之一。如果贫困现象长期存在,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必将导致社会发展失衡,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全省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搞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功夫解决好农村贫困问题,让贫困群众过上宽裕的生活,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努力,我省贫困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的生活有了很大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已由解决温饱为主转入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并重并向全面小康迈进的新阶段。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现阶段扶贫开发的难度越来越大。一是全省剩余贫困人口集中表现出生存环境更差、文化素质更低、居住更加分散、构成更加复杂的特点,他们经不起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市场波动的冲击,生存能力比较脆弱,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更低。二是我们现在执行的温饱标准和脱贫标准还是一个低水平、低层次的标准,即使若干年后全部达到了这个标准,要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发展,仍然要开展更高层次的扶贫工作。扶贫开发工作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当前,扶贫开发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从我省剩余贫困人口分布的区域特征看,陕北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陕南秦巴中高山区三大片和秦岭北麓、渭北旱腰带两条线的局部地区,仍然是我们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全局,与时俱进地对既有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和完善,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提高扶贫开发成效。要实行分类指导,分片、分区域研究消除贫困的措施,尽快解决集中连片的贫困问题。要积极探索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实施板块型扶贫战略,根据贫困地区的自然生态条件、经济发展优势、社会发育程度等因素,划分出不同的板块,将有限的各种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优化配置,提高区域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益,通过区域经济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推进扶贫开发进程,要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增强贫困人口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对居住在边远高寒山区的特困人口,要走异地扶贫之路,实施整体移民搬迁,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培育壮大贫困地区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努力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大力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要加强社会保障和救济工作,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要特别重视搞好革命老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北建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让老区群众尽快摆脱贫困,富裕起来。总之,我们要通过不懈地努力,把贫困人口的数量尽快减下来,把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尽快提上去。
搞好扶贫开发工作,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要强化县一级党委、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责任。各市、县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切实把扶贫开发放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优先考虑,抓紧抓好。经济发展较好的县,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拿出专门资金,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在扶贫开发中有所作为。党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每年都要专门研究扶贫开发工作,研究解决扶贫开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扶贫开发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扶贫开发资源整合力度,将各种支农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要积极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注重发挥各方面的优势与特点,鼓励他们参与扶贫开发。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搞好组织引导,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扶贫开发新格局。要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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